2006大衣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新闻发布稿
发布日期:2007-02-06 14:44:50 纺织检测网http://www.nt315.com/
大衣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新闻发布稿
国家质检总局 产品质量监督司
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促进服装行业的健康发展,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大衣产品质量进行了国
家监督抽查,共抽查了北京、天津、上海、浙江、江苏、湖北、广东等7个省、直辖市73家企业生产
的73种产品,合格47种,产品抽样合格率为64.4%。
本次抽查结果表明: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中型企业的产品合格率较高,小型企业合格率较低。经检验,
本次抽查大衣的安全性项目甲醛和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全部合格。
本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:
一是耐水色牢度和耐干摩擦色牢度不合格。国家强制性标准GB18401-2003《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
术规范》中规定,大衣的耐水色牢度和耐干摩擦色牢度均不得小于3级。本次抽查中有5种产品耐水色
牢度和耐干摩擦色牢度达不到标准的要求。
二是覆粘合衬部位剥离强度达不到标准规定要求。粘合衬在服装中起支撑作用,使服装外型挺括,又
有回弹性。国家标准GB/T2664-2001和GB/T2665-2001规定,覆粘合衬部位剥离强度应大于或等于
6N/2.5CM×10CM,否则将影响大衣的外形和穿着质量。本次抽查中有15种产品该指标低于标准规定,
最低的为0.6N/2.5CM×10CM,仅为标准规定的十分之一。
三是接缝强力达不到标准规定的要求。本次抽查中有5种产品接缝强力不合格。接缝强力达不到标准
要求的面料,直接影响粗纺型毛料或仿毛型织物服装接缝处的缝制质量,无法保证大衣产品的侧缝、
背缝、袖窿缝等用力部位的质量要求。
四是面料、里料的纤维含量与明示标识不符。本次抽查中有16种产品纤维含量实测结果与明示标识不
符。有的产品面料成份标为羊毛或羊绒,实测结果羊绒含量明显减少,并含有化纤,个别产品化纤含
量为30%以上。
针对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质量问题,国家质检总局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
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生产企业进行处理,并限期整改。同时对质量较好的产
品及其生产企业进行宣传,引导消费者选购,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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