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远程委托流程:
有关寄送样品的相关事项:
1、本所保证在收到样品的2-8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并出具报告。
2、委托方应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(地址、邮编、联系人、电话、传真等),由本所寄送剩余样品和报告过程中发生的费用采取到付的方式。
3、在寄送前,本所将涉及样品安全的有关事项告知承运者,并在接收记录中注明,对于承运途中发生的样品损伤,本所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4、Email:nt315@126.com
垂询电话:0513-85516624 桑先生
2、填写远程委托申请书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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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热线:0513-85516624
传真:0513-85521945
E-mail:nt315@126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