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日期:2008-09-08 20:49:20 纺织检测网http://www.nt315.com/
部 位 名 称 |
优 等 品 |
一 等 品 |
合 格 品 |
胸 围 |
≥-1.5 |
≥-2.0 |
≥-2.5 |
8、增加了对成品的耐干洗、耐洗、耐(干、湿)摩擦、耐光、耐(酸、碱)汗渍、耐水等色牢度允许程度的考核规定。我们对100个左右的样品进行了检测和分析,根据测试数据,确定了标准的技术考核指标,见表2。
色牢度范围(级) |
样 品 数 |
占总样品比例 |
≥4 |
耐洗:65 耐摩擦:70 耐汗渍:69 耐光:30 耐干洗色牢度:85 |
65% 70% 69% 30% 85% |
≥3-4 |
耐洗:25 耐摩擦:14 耐汗渍:20 耐光:40 耐干洗色牢度:15 |
25% 14% 20% 40% 15% |
≥3 |
耐洗:6 耐摩擦:12 耐汗渍:5 耐光:25 耐干洗色牢度:0 |
6% 12% 5% 25% 0% |
<3 |
耐洗:4 耐摩擦:4 耐汗渍:6 耐光:5 耐干洗色牢度:0 |
4% 4% 6% 5% 0% |
从表2中可以看出,耐洗色牢度≥3级的样品96%,耐摩擦色牢度≥3级的样品96%,耐汗渍色牢度≥3级的样品94%,耐光色牢度≥3级的样品95%,耐干洗色牢度≥3级的样品100%,因此将染色牢度的合格品基准线定为3级(耐干洗色牢度指标较好,略高半级,下同)。考虑到国际标准如美国ASTM标准的染色牢度指标规定变色为≥4级,沾色≥3级。按“优等品: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”的分等规定,将优等品的色牢度要求定为≥4级;一等品定为≥3-4级。
耐(酸、碱)汗渍色牢度、耐水色牢度划分为两个指标优等品≥4级;一等品、合格品≥3级。一等品、合格品都达到了GB18401的要求。
9、修改了成品主要部位缝子纰裂程度的考核指标,规定了其纰裂程度不大于0.6cm,试验结果出现滑脱判定为不合格,这样更便于操作。
10、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18401《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》的规定,将成品甲醛含量修改为不大于75mg/kg,并增加了pH值、异味和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等安全技术指标。
11、增加了成品的成分和含量的标注要求及纤维含量允许偏差按FZ/T 01053规定。
12、充实和完善了成品质量缺陷判定的内容。
13、修改了单件(样本)判定数,规定为优等品:严重缺陷数=0,重缺陷数=0,轻缺陷数≤3;一等品:严重缺陷数=0,重缺陷数=0,轻缺陷数≤5或严重缺陷数=0,重缺陷数≤1,轻缺陷数≤3;合格品:严重缺陷数=0 ,重缺陷数=0,轻缺陷数≤8或严重缺陷数=0,重缺陷数≤1,轻缺陷数≤4。
14、增加了规范性附录附录A“检针试验方法”。
15、修改了规范性附录附录B“缝子纰裂程度试验方法”。
另外建议本标准作为推荐性标准发布。
来源: 全国服装标委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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