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日期:2007-01-26 22:01:17 纺织检测网http://www.nt315.com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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毯类产品是表面有毛绒、具有保暖性能的床上用非被褥类铺盖物。毯类产品可以根据纤维原料、毛毯花色、呢面特征、功能和加工工艺进行分类。按照纤维原料可以分为羊毛毯、羊绒毯、棉线毯、蚕丝毯、腈纶毯、粘纤毯、混纺毛毯等。按毛毯花色可分为素色毯、色织毯、印花毯、平织毯、提花毯、雕花毯、拉舍尔毛毯、仿兽皮毯、亚克力毛毯、喷花毛毯、剪绒挖花毯、羊剪绒毯等。按呢面特征可分为呢面毯、短绒毯、立绒毯、顺毛毯、滚球毯、水纹毯、压花毯等。按功能分类可分为电热毯、抗菌防霉毯、抗静电毯、超柔软毯、防水毯等。按加工工艺分类可分为机织毛毯、簇绒毛毯、经编毛毯、针刺毛毯、人造毛皮毛毯等。
目前我国执行的毯类行业标准有:
FZ/T 61001—2006《纯毛、毛混纺毛毯》、
FZ/T 61002—2006《化纤仿毛毛毯》、
FZ/T 61004—2006《拉舍尔毯》、
FZ/T 61005—2006《线毯》
FZ/T 61006—2006《纬编腈纶毛毯》。
除FZ/T 61006—2006为新制定的标准外,上述其余标准都是对FZ/T 61001—1991《纯毛、毛混纺毛毯》、FZ/T 61002—1991《腈纶毛毯》、FZ/T 61003—1991《粘纤毛毯》、FZ/T 61004—1991《拉舍尔腈纶毛毯》、FZ/T 61005—1999《线毯》修订后的新标准。以上新标准均于2006年5月25日发布,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相对旧版标准,新标准作了很多变化。
以FZ/T 61001—2006《纯毛、毛混纺毛毯》为例,介绍具体考核指标和要求(其余标准可向本机构咨询)。FZ/T 61001—2006《纯毛、毛混纺毛毯》适用于机织纯毛及含羊毛80%及以上的毛棉混纺毛毯。羊毛含量低于80%,或羊毛与其它纤维混纺的毛毯及特种动物纤维(如羊绒、驼绒、牦牛绒等)毛毯可参照执行。
FZ/T 61001—2006《纯毛、毛混纺毛毯》中产品质量考核分为内在质量、外观质量。内在质量包括物理指标和染色牢度,外观质量包括实物质量、规格尺寸和外观疵点。产品的品等分为优等品、一等品和二等品,产品的品等由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综合评定,并以其中较低一项定等。内在质量按批评定,外观质量按条评定。其中内在质量指标和要求见表15。
表15 《纯毛、毛混纺毛毯》物理指标和染色牢度考核指标及要求
|
考核项目 |
指标要求(一等品) |
1 |
纤维含量/% |
纯毛:羊毛100;混纺各组分偏差(绝对百分比):+3~-3 |
2 |
条重偏差率 |
≥-5.0 |
3 |
断裂强力/N |
≥120 |
4 |
二氯甲烷可溶性物质/% |
≤2.0 |
5 |
水洗尺寸变化率/% |
≥-6.0(标明只可干洗的除外) |
6 |
耐光色牢度/级 |
>1/12标准深度:≥4;≤1/12标准深度:≥3 |
7 |
耐水洗色牢度/级 |
变色≥3-4,毛布沾色≥3,棉布沾色≥3(标明只可干洗的除外) |
8 |
耐摩擦色牢度/级 |
干摩≥3-4,湿摩≥3 |
如果是优等品还需要考核不可恢复性伸长和脱毛量,优等品要求不可恢复性伸长≤10%,脱毛量(水纹毯)≤15mg/100cm2,脱毛量(绒面毯)≤23mg/100cm2。
产品同时应符合GB 18401-2003《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》和GB 5296.4-1998《纺织品和服装消费品使用说明》规定的技术要求。特殊要求按双方合同协议的约定执行。
【文章作者:桑建/中国纺织检测网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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